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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征地9大村征约280亩地用于建设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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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房产石家庄站

近日,凤凰网房产获悉,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9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赵二街村、后太保村、前杜北村、南高基村、东营村、田家庄村、大安舍村、大马村、岳村共计18.公顷(约合.亩)土地,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赵二街村

拟征收赵佗路赵二街村位于东至长安区,西至后太保村,南至赵二街村,北至赵二街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公顷(约7.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后太保村

拟征收后太保村位于东至南高基村,西至东营村,南至后太保村,北至东营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3.公顷(约57.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前杜北村

拟征收前杜北村位于东至田家庄村,西至前杜北村,南至前杜北村,北至前杜北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3.公顷(约48.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南高基村

拟征收南高基村位于东至长安区,西至东营,南至南高基村,北至南高基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5.公顷(约81.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东营村

拟征收东营村位于东至南高基村,西至田家庄村,南至后太保村,北至东营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公顷(约14.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田家庄村

拟征收田家庄村位于东至东营村,西至前杜北村,南至田家庄村,北至田家庄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2.公顷(约36.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大安舍村

拟征收大安舍村位于东至大安舍村,西至大马村,南至大安舍村,北至大安舍村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公顷(约0.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大马村

拟征收大马村位于东至大安舍村,西至岳村,南至大马村,北至河北兴岳伟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公顷(约10.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岳村

拟征收岳村位于东至岳村,西至鹿泉,南至岳村,北至河北兴岳伟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征收面积约1.公顷(约23.亩),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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