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11月2日,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全面开展年度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申请受理时间为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界定标准、复核范围
此次复核的低收入家庭收入界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元(含)以下。
复核范围为目前所有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
申请材料
参加复核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石家庄市年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也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