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石教基〔〕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宽基础,厚底蕴,强能力,重科技,勇创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年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继续实行中考自主招生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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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年石家庄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计划为人,分为“英才计划”和“学科特长计划”两类。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各初中年初三应届优秀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名: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者方可报名。
2.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志趣崇高,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对知识有较强的主动钻研精神,有超群的思考力和高效的学习能力。
4.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质疑,勇于创新,思维活跃,敢于发表独树一帜的观点。
二、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凡是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考生均可于年6月23日至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