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县关于新增6名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的通告
关于临汾市尧都区核酸检测
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11月18日,临汾市尧都区社会面核酸检测初筛2例阳性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予以公布,请在以下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区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1、吉某某:
11月16日
12:53由保定乘坐G次列车返临,乘坐私家车离开临汾西站;
14:15在贾得乡靳家庄肉丁饸饹面饭店吃饭,之后到县底村裕康药店;
16:00在县底村十字口东南角路边摊买菜,之后返回裕康药店,晚上返回翟村家中;
11月17日
10:30在县底镇县底村卫生所核酸采样点做核酸,之后返回裕康药店;
17:30在县底村小刀电动车店换电瓶;
20:00返回翟村家中;
11月18日
8:30被转运隔离。
2、李某某:
11月16日
12:53由保定乘坐G次列车返临;
13:36在临汾西站乘坐6路公交车(晋LD);
14:30在终点站“临钢办公楼”站下车后步行回到辛寺街道恒安小区南区家中;
15:00在南洪家楼邮电小区东院;
15:39在临钢路福又多超市购物;
11月17日
13:00在临钢旧货市场门口菜摊买菜,在隔壁干菜调料店购物,后去博达烟酒店取快递;
15:00在临钢旧货市场门口附近的稷山饼子店购物,随后去临钢旧货市场核酸采样点做核酸,之后在福又多超市购物;
11月18日
8:30被转运隔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果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尧都区防控办—
金殿镇防控办—
刘村镇防控办—
枕头乡防控办—
土门镇防控办—
一平垣乡防控办—
魏村镇防控办—
吴村镇防控办—
屯里镇防控办—
乔李镇防控办—
贾得乡防控办—
段店乡防控办—
尧庙镇防控办—
县底镇防控办—
大阳镇防控办—
汾河街道防控办—
南街防控办—
西街防控办—;—
水塔街防控办—
解放路防控办—
辛寺街防控办—
乡贤街防控办—
车站街防控办—
铁路东防控办—
尧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18日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关于11月16日18时以来新增病例
及活动轨迹的通告
年11月16日18时至11月17日18时,晋城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初筛阳性2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河南郑州返晋后点对点闭环管理人员;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人,为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人员。现将3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33
11月16日
8时46分,呼和浩特乘坐D次列车(13车厢13C);
15时36分,到达侯马西站,采核酸后由专车点对点转运至沁水县;
17时30分,到达沁水南服务区;
22时30分,转运医院。
病例34
11月12日
14时31分,系病例24(2岁)的母亲,与病例24共同在卓航如家隔离点集中隔离。
11月13日
20时左右,医院。
病例35
11月17日
7时08分,郑州东站乘坐D次列车(3车厢18F);
8时06分,到达晋城东站;
8时23分,晋城东站采集核酸;
11时10分,由负压救护车点对点往沁水县转运;
12时左右,胡底高速口下高速,返回晋城;
13时50分左右,到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办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做好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晋城市防控办:(24小时)、、
晋城市疾控中心:
城区防控办:、
城区疾控中心:、
泽州县防控办:、
泽州县疾控中心:
高平市防控办:
高平市疾控中心:
阳城县防控办:
阳城县疾控中心:
陵川县防控办:
陵川县疾控中心:
沁水县防控办:
沁水县疾控中心:
来源:朔州新闻网临汾日报太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