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
近期,我市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和劳动风险防范十分紧迫。为此,市人社局于8月1日下发紧急通知,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工作方式。用人单位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根据规定,新业态企业应参照我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各新业态企业要强化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等权益保障,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时间等措施保障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人社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工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露天岗位工作和有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温作业劳动者工作时间、休假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劳动监察局举报投诉-。相关新闻多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劳动者这些权益保障!记者8月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
通知强调,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提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包括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科学确定劳动强度;全面改善劳动条件,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危害及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完善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各级企联和工商联要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河北省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从年开始,河北省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这一标准延续至今,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来源:长城网综合新华社、石家庄日报责编:房淑婧苏浩军陈兆月编辑:吴云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