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石家庄将召开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目前已提出两种听证方案要点。两个方案中销售价格分别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7元/立方米和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68元/立方米。同时将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购进价格联动机制。
关于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燃气配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新闻媒体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12月5日下午13:30
地点: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青园街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林璐、刘艳卫(新华区);胡跃宏、王保春(桥西区);娄瓷伟、边铁柱(长安区);田淑霞、王英坤(裕华区);刘梦娇、张会会(高新区)
经营方:秦晓燕(建投天然气公司)、吕国壮(新奥燃气)专家:王青春(河北地质大学)、忻红(河北经贸大学)
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康君元(市人大)、赵红伟(市政协)、陈曦(市财政局)、家晋科(市民政局)、房洪杰(市法制办)、杨占英(市消协)、陈平(省燃气协会)、庄建军(市城管委燃气办)、李亚非(市能源办)、侯君明(市总工会)、张世林(市教育局)。
三、听证人名单
黄久胜、傅晓靖、方浩、康永利、王琳赏
四、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管规〔〕38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管规〔〕号)精神,提出如下方案:
(一)配气和销售价格方案
综合计算已上调的购进价格和拟下调的配气价格。
方案一:按规范公式计算,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购销差价、下同)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5元/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7元/立方米。
方案二:参照上游同气源的邯郸、邢台、保定市已出台配气和销售价格水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3元/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4元/立方米上调为2.68元/立方米。
(二)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根据政策要求,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购进价格联动机制。
1.联动条件。当上游价格调整造成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变化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向联动疏导。调整额不足0.05元/立方米或调整额超过省基准门站价格20%的部分,累积到下一周期疏导;
2.联动周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周期一般不少于1年。联动周期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联动调整公式(省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拟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报名,报名电话,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年12月4日。
参会人员及旁听人员、媒体记者的入场证将在会前发放,持证入场。
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将开通征求意见建议电子邮箱:fgwzb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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