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13时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在工作中接到线索:位于元氏县的某气体有限公司长期向附近排泄工业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对水源进行现场勘测。经检测,水源的PH值为13-14,确定已被污染,民警随即将公司负责人及两名涉案员工控制并带回所内。
经讯问,公司负责人王某(男,63岁,河北元氏人)及员工李某(男,67岁,河北元氏人)、赵某(男,63岁,河北元氏人)对年以来通过故意损坏排污管道的形式向厂区外偷排化工废水、废渣造成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李某、赵某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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