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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0 3:51:00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医院: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4号)、省医改办等10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冀医改办〔〕2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的通知》(冀卫办医〔〕2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执行“两票制”提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相关制度

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采购的区卫生计生局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入库监督验货工作。

二、规范验收程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防止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疫苗及计划生育药品仍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暂不实行“两票制”;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其网站上对外公示后,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其他药品一并执行“两票制”政策。医疗卫生机构对采购的药品,在首次入库时必须实施手工索验票,不仅要向为其配送药品的配送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配送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件电子版作为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两张发票的真实性由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医疗卫生机构验票应对两张发票(包括随货通行)的生产、配送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价格等相关信息互相印证。验证内容凡有变更,需重新索要,验证相关票据。

三、加强配送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合理选择确定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工作,并合理控制配送企业数量。要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配送集中到,促进医药流通市场优化整合。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流程。货款结算按照《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冀政办字〔〕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因支付货款不及时导致药品无法供货而出现不执行两票制的,由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四、落实监督责任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两票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管理;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卫生机构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按政策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按《河北省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冀药采办〔〕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年10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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