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自7月1起,石家庄市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开始实施。
按照要求,参保人员需要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对于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等代办人负责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根据医疗保障有关规定,对参保人通过伪造虚假医疗资料和证明等,骗取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该病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方式
方式一: